茶叶基地销售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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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基地销售合同(通用3篇)

茶叶基地销售合同 篇1

  甲方(出卖人)

  乙方(购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规格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交(提)货时间、备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茶叶符合各等级茶叶标准、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双方应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验收。

  2、外观质量:按样本提供的外观包装和设计。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泽干净,整洁。

  3、其他要求:________.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

  (1)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 并承担运费;

  (2)乙方自提;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方式:

  按质量要求抽样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 天内书面提出。

  第五条 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购货款,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如不履约或部分履约,应支付未履行价值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甲方如茶叶质量有问题,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茶叶基地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销售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

  二、售苗时间、地点、方式

  1.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天内。

  2. 地点:苗木生产基地内。

  3. 方式:甲方出售打网袋地苗或地苗,乙方自行负责挖苗、起苗、运苗的劳力及费用。

  三、苗木订购方法及验收方法

  1. 订购方法:合同签订后七天内乙方到甲方苗圃地按合同标准确定乙方所需要的苗木,并进行打点确认,乙方根据需要分批次进行挖购。

  2. 验收方法:交货时,双方在甲方苗圃地实地验货。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总苗款的20%计 ¥ 元定金给甲方。

  2.乙方每一批次所挖苗木款支付现金给甲方,定金最后一次挖苗扣减。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按乙方指定植株结合甲方的需要进行打点定株,并在合同期内不能将该定株苗木出售给其他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苗木销售价格双倍进行赔偿。

  2.乙方应按打点的苗木进行挖苗,若出现乙方随意乱挖、错挖苗木,甲方有权按苗木销售价格的双倍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起挖所有苗木,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且不退还乙方定金。

  4.乙方起苗装车运出苗圃后,发生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六、其他约定

  1. 由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4.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茶叶基地销售合同 篇3

  抵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广东省广州市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

  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

  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

  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

  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

  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

  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

  2、 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损失。

  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倘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 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

  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 违约责任

  1、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 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斩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自失效。

  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末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向丙方追偿。

  十四、 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