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制度(精选十篇)
健康制度(精选十篇)
健康制度 篇1
价值发现、资源配置、财富创造以及可持续的融资能力, 这是成功资本市场必备的四项要素, 也是市场自身价值所在。回顾过去几年, 中国股市从股权分置改革到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从推出中小板、创业板到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 完成了助推实体经济一个又一个使命。
但与作为新兴市场国家这一国情相对应, 中国股市的现状为:融资扩容大跃进而投资回报寥寥;少数利益集团牟取暴利而多数投资者亏损累累;蓝筹股表现长期低迷而ST股火爆炒作;内幕交易层出不穷而监管惩罚难如人意;提倡“买者自负”原则而又用行政手段干预股市。这些鲜明的对立, 既包含着中国股市的成就, 也折射出亟待变革的方面。
在全球资本市场的历史中, 年轻的中国股市由于推行先发展后监管的思路, 在股市迅猛扩容的过程中, 致使问题积累到较为严重的程度。与超过9%的经济增长相背离, 今年以来, A股震荡下行超过10%, 股市总市值缩水数万亿。在股市总市值跃居世界第三之时, 以现代化愿景和全球化视野为参照, 呈现不健康或亚健康的状态。相对于成熟市场而言, 目前中国股市的参与主体还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盲从、投机和短期逐利性。
从企业角度看, 对上市融资“饥渴”程度持续不减。众多企业围绕有限的上市机会千方百计谋求上市, 一旦通过层层行政审核, 面对投资者即处于强势地位, 几乎不用担心股票发行。从投资者的角度看, 博取差价依然是主要的获利方式。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股息率远远低于存款利率, 长期持有股票获得增值的机会微乎其微。在此情况下, 大多数投资者只能沉湎于“概念”和“题材”之中。
这两方面的对比, 显示出A股市场在制度上存在明显“重融资、轻投资”的倾向。近年来, A股市场“量”的扩张速度惊人, 但在“质”的改进方面, 步伐却相对缓慢, 既面临由小变大的机遇, 又面临由大变强的考验。各界建言中, 无论是建立行之有效的退市制度和分红制度, 抑或是加大对造假和操纵行为的打击, 建立集体诉讼机制, 充分反映了市场希望监管层切实肩负起保护投资者利益重任的强烈诉求。尤其在A股市场规模已经位居全球前列的今天, 有必要转变发展思路, 将投资者的利益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在改革的步骤中, 对中国股市的地位和作用要有真正的认识。之所以有今日之状, 在于问题久拖未治, 对股市所具有的真实作用认识不足, 重视不够。中国股市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自主创新、结构调整、产业和金融安全、建设文化强国等方面, 都具有非常重要之作用, 尤其是在当下的宏观调控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 所起的作用不可替代。企业将股市作为免费圈钱的场所以及投机市场, 有关方面还未真正体会到股市在中国崛起中的重要意义, 应将之放入国家发展大局中细心呵护。
对股市当下存在的各种缺陷, 必须切中要害。缺陷众多, 要害问题是没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不应是市场参与者又是决策制定者, 导致股市沦为被广为诟病的“政策市”。随着市场逐步成熟, 政府这一角色更多的是维持市场公正, 强化监管职能, 制定规则和法律及保证其真正执行, 还应根据市场发展和技术革命的复杂性, 不断将规则加以完善。
健康制度 篇2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溢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4: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有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食 品 进 货 检 验 记 录 制 度
一、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三、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四、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五、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食 品 退 市 制 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下列食品应当采取退市制度:
1:未在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明食品名称、净含量和固形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质量等级等;
2: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的;
3: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的;
4: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6: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7: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和合格的;
三、发现上述食品自动进行退市处理;
四、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退市通知后,应及时退市;
五、退市处理的食品作好记录:时间、食品数量、生产者、产地、规格,及时通知供货商或生产者将食品拉走并做好记录;
六、供货商和生产者未到来前,对退市食品做好装箱、包装处理,妥善保管,不得与合格食品混放;
冷 链 销 售 管 理 制 度
一、需要冷藏销售的食品在运输、贮存、销售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冷链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食品进出必须建立专账;
四、食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定型包装液体食品等在2度至8度条件下贮存;定型包装固体食品安全按包装上标明的贮存条件贮存;
五、食品保存期间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个测量1次食品温度,记录检测结果;
六、冷链设备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整洁,电冰箱蒸发器结霜温度超过4小时要及时化霜和除霜;
食 品 进 货 查 验 制 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证明等;对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证明等的复印件进行留存;
2:每收到一批货物,如是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3:查验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4: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5: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员 工 食 品 安 全 培 训 制 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或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食 品 检 查、存储、运 输 制 度
食品检查制度
一:建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本公司(单位)进行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二: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三: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需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前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四: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存储制度
一: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有登记;
二: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三:库房配备专职人员定期进行打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及时处理;
四:冷藏食品配有专用的冰箱、冰柜;
五:食品储存配有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等进行洗刷消毒;
六: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保持一定距离,便于通风,定期检查记录;
食品运输制度
一: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
二:运输时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食 品 批 发 销 售 记 录 制 度
一:销售食品时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
二:设立一个存放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三:批发记录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反思制度设计 重塑健康市场 篇3
价值发现、资源配置、财富创造以及可持续的融资能力,这是成功资本市场必备的四项要素,也是市场自身价值所在。回顾过去几年,中国股市从股权分置改革到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从推出中小板、创业板到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完成了助推实体经济一个又一个使命。
但与作为新兴市场国家这一国情相对应,中国股市的现状为:融资扩容大跃进而投资回报寥寥;少数利益集团牟取暴利而多数投资者亏损累累;蓝筹股表现长期低迷而ST股火爆炒作;内幕交易层出不穷而监管惩罚难如人意;提倡“买者自负”原则而又用行政手段干预股市。这些鲜明的对立,既包含着中国股市的成就,也折射出亟待变革的方面。
在全球资本市场的历史中,年轻的中国股市由于推行先发展后监管的思路,在股市迅猛扩容的过程中,致使问题积累到较为严重的程度。与超过9%的经济增长相背离,今年以来,A股震荡下行超过10%,股市总市值缩水数万亿。在股市总市值跃居世界第三之时,以现代化愿景和全球化视野为参照,呈现不健康或亚健康的状态。相对于成熟市场而言,目前中国股市的参与主体还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盲从、投机和短期逐利性。
从企业角度看,对上市融资“饥渴”程度持续不减。众多企业围绕有限的上市机会千方百计谋求上市,一旦通过层层行政审核,面对投资者即处于强势地位,几乎不用担心股票发行。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博取差价依然是主要的获利方式。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股息率远远低于存款利率,长期持有股票获得增值的机会微乎其微。在此情况下,大多数投资者只能沉湎于“概念”和“题材”之中。
这两方面的对比,显示出A股市场在制度上存在明显“重融资、轻投资”的倾向。近年来,A股市场“量”的扩张速度惊人,但在“质”的改进方面,步伐却相对缓慢,既面临由小变大的机遇,又面临由大变强的考验。各界建言中,无论是建立行之有效的退市制度和分红制度,抑或是加大对造假和操纵行为的打击,建立集体诉讼机制,充分反映了市场希望监管层切实肩负起保护投资者利益重任的强烈诉求。尤其在A股市场规模已经位居全球前列的今天,有必要转变发展思路,将投资者的利益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在改革的步骤中,对中国股市的地位和作用要有真正的认识。之所以有今日之状,在于问题久拖未治,对股市所具有的真实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中国股市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自主创新、结构调整、产业和金融安全、建设文化强国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之作用,尤其是在当下的宏观调控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可替代。企业将股市作为免费圈钱的场所以及投机市场,有关方面还未真正体会到股市在中国崛起中的重要意义,应将之放入国家发展大局中细心呵护。
对股市当下存在的各种缺陷,必须切中要害。缺陷众多,要害问题是没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不应是市场参与者又是决策制定者,导致股市沦为被广为诟病的“政策市”。随着市场逐步成熟,政府这一角色更多的是维持市场公正,强化监管职能,制定规则和法律及保证其真正执行,还应根据市场发展和技术革命的复杂性,不断将规则加以完善。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让企业健康成长 篇4
和谐的企业才是健康的企业, 健康企业才能成为成长、发展的企业。
一、构建反腐防火墙, 净化企业内部环境
企业是经济微观单元, 其使命和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益。但企业要参与市场竞争, 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发展。这就要求企业具有竞争实力, 而竞争实力的基础是企业的健康。我国是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 转型过程还比较短, 转型期暴露出的问题一时还难以完全杜绝。贪污腐败问题在企业中时有发生。有不少人会认为, 企业不是国家机关, 是经济组织, 难免会有一些迎来送往的应酬, 吃吃饭、送送礼在当今国情下, 不是什么大事。再有, 目前的企业竞争激励, 企业是需要手段的, 没有手段就难于竞争。这些情况在目前确实是客观存在, 但并非企业竞争的必要条件。我国改革开放,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有三十余年, 正逐渐规范, 这种规范一是市场秩序, 二是企业行为。市场秩序已经从无序到有序, 再到规范化。企业也从生产型过度到经营型, 再到竞争型, 从不懂竞争, 发展到如今的竞争模式多样, 进入到国际舞台去竞争。这样巨大的变化, 促使企业要保持一定的竞争力, 要求企业苦练内功, 打下坚实的基础。贪污腐败等行为就像病毒, 侵蚀着企业, 如果不加以防治, 就会日久愈深。
在及时防治方面, 中铁十六局集团二公司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 构建起惩防体系, 为企业安全、稳健、和谐发展起到了保护和促进作用。
惩防体系重在防止, 把问题前移与放大, 尽量在事前计较、批评、惩治, 以防小事变大, 到了问题出现后就无可收拾。这样做, 既挽救了有染的干部, 也廓清了企业的病毒。
1、惩防体系重在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
这种自律意识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 没有良好的素质, 再多、再严密的制度, 也难以挡住寻租者。对领导干部要求不仅是“经济人”, 还要是“道德人”。在制度上设立道德底线, 在外界交往, 或是同事之间, 至少不能损人。如果突破这个底线, 就会立即亮黄牌, 给予警示, 绝不将就含糊, 一团和气。如果有私欲膨胀, 影响到企业声誉的, 无论工作能力多强, 也绝不姑息, 坚决予以惩处。我们用电视、论坛、讲座等形式, 强调领导干部要高调做事, 低调做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 使领导干部在面对诱惑和原则面前, 保持清醒的头脑, 保持能算大账、算远账价值能力。
2、惩防体系积极推进廉政责任制建设
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企业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真正建立起用制度管权, 按制度办事, 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使权力在科学的制衡、制约下行使。党务、政务公开, 管理透明, 使权力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制度的完善, 便于操作也比较好操作了, 不像没有建立起制约机制之前, 出了事不好找责任人, 不好查办, 无法追究责任, 更无法惩戒。现在一切按章按制执行操作就行了, 纪律上、经济上都可对照, 一目了然, 心悦诚服。惩防体系的建设, 效果是明显的, 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白自己要做什么, 能做什么, 哪些事不能做。很多的警示和惩戒实例, 使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更加深了反腐倡廉的认识;不按照规矩做事、违反了制度, 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什么样的后果。通过制度的制约、监督和落实, 企业风气大有改变, 违纪违法案件减到最低程度。
3、惩防体系大大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
中铁十六局二公司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绝不手软, 但并不把查办案件放在工作重点上。惩是手段, 是必要和不得已的被动措施。防才是工作重点。惩罚制度是高悬在人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落下来是要伤人的, 但它伤的是有过错、有罪过的人。如果你遵纪守法, 不触摸红线, 达摩克利斯之剑是不会落下的。因此, 要在“不触摸”上下功夫。中铁十六局集团二公司通过处理一些经济案, 进一步使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认识到, 企业的腐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 严惩腐败的思想不能动摇。企业内部厘清思路、廓清毒素, 环境净化了, 氛围改善了, 使企业的合作伙伴、各种关系单位更主动合作, 有力地推进了企业的经营。
二、法律风险防范, 提高企业免疫力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规范。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 由于企业某些行为的不规范性或者外部环境的变化, 出现了对企业不利的后果, 是一种不确定状态。正是由于法律风险的不确定性, 导致了法律风险管理没有体现它应有的价值, 使很多企业不重视法律风险的危害性, 也就难以有相应对策、法律风险管理被弱化, 使法律风险危害性更大, 所以说, 企业应注重研究和加强风险管理, 一方面减少法律风险的危害, 另一方面用法律保护自己, 维护企业的权力。
1、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
(1)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企业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中, 经手的相关人员缺乏合同法律知识, 或合同审查论证不严密, 留下了漏洞, 这会使企业被动, 给企业带来损失。
(2) 企业债权债务风险。主要表现在对债权债务的重视、管理不够, 造成呆账、坏账、死账, 影响企业的发展。
(3) 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的产生是企业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 不能遵守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又不能利用知识产权武器保护自己, 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自身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现象。
2、企业法律风险体系的建设
(1) 努力提高全员法律素质。企业的素质体现在全员上, 防范法律风险, 必须提高法律素质。要加强对职工特别是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用各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 提高专业人员的法律素质。
(2) 建立科学的法律事务工作流程。由企业主要领导统一负责, 企业法律顾问或分管有关业务的企业领导组织,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这一流程的建立能有效发现风险, 及时预警, 立即作出应对方案。
(3) 建立风险防范应对机制。企业对法律风险要有辨别、分析能力, 因此要建立起法律风险评估部门, 对法律风险及时作出分析评估。企业还要有风险预警系统, 及时对法律风险的信息进行筛选、预警和沟通。另外, 还要作出一些相应的应急预案, 以便立即可以应对。
三、道德伦理体系建设, 提升职工队伍素质
1、道德缺失会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
市场竞争的激烈, 会使一些企业不择手段甚至用不道德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抢夺市场份额, 获取高额利润。但是, 利用不道德手段获取的利益, 对企业的信誉、品牌等到会带来负面影响, 让合作伙伴心存忌惮, 把竞争对手变为竞争敌手。企业若挽回这些影响, 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道德失范、尔虞我诈、假冒伪劣等现象, 会给企业经营与发展加大交易成本, 如打假要建立打假队伍, 投入专项资金, 增加企业经营成本。
2、道德伦理的培育
道德伦理不同于法律、制度, 可以量化, 可以用物质或经济手段度量后奖惩。道德伦理是软性的, 无形的, 但它像氧气一样, 社会需要它。正是它的无形和社会的需要, 才应大张旗鼓地宣传道德伦理, 用媒体, 用舆论工具张扬道德伦理的典型, 营造道德伦理的氛围。只有形成道德高尚光荣、道德低下可耻的氛围, 社会才能向文明进步迈进, 市场经济才能在“正当、公正、诚信”的舆论导向下健康发展。
对于企业来说, 道德伦理的培育也是至关重要的, 一是整体素质问题, 二是声誉问题。企业道德伦理培育应当做一项主要工作目标, 企业领导应该明白, 市场竞争, 最终是人的竞争, 一个素质、声誉都非常高的团队与一个与之相反的队伍竞争, 结果可想而知。
(1) 上岗的基础与必备。一般来说企业对上岗人员要求是专业水准或技能, 很少提出道德伦理方面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 市场秩序、法制建设会越来越规范。这势必要求企业的规范、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对老职工要看一下履历, 看看道德伦理方面有无问题, 进步情况怎样, 进而决定其适用岗位与职务。新职工要有道德伦理的调查与考核, 准备录用的要建立道德伦理档案, 进入企业的职工档案序列, 其业绩评定、专业 (技能) 考核、职务升迁都要与之挂钩。当然, 道德伦理标准不可能定的过细、过于具体, 但要设立基本要求和底线。设立后在考核时, 绝不可只作参照。只有落实到位, 才能有真正的威慑力。
(2) 精神与物质的统一。在企业里, 重人的能力, 轻人的道德情况司空见惯, 因为能力看得见, 摸得着, 而道德于企业没有明显的作用, 完成了工作指标, 各项考核都可以打正。而道德却难以打分。这就是重能力、轻道德的原因。只有在制度上把道德内容纳进去, 才能真正起到道德的作用。如捐助贫困学生等公益事业, 不仅鼓励, 而且要有企业的表彰, 像业绩一样纳入分配中。
3、道德伦理体系的建设
尽管道德伦理是软性的, 但依然可以建立起体系。
(1) 诚信系统。企业的诚信实际上是建立在个人身上的, 可以每人建立一个诚信档案, 把有关工作之内、工作之外、分内、分外的有关诚信信息记录在案, 滚动点评和奖惩, 并不断打分。
(2) 公益活动系统。记录每个人的公益活动情况, 由活动的多寡予以打分。提倡公益事业不仅有助于个人素质的提高, 也对企业有良好的效应。
健康制度 篇5
前台查对制度:
1.根据体检顾客提供个人自然信息,及时将其录入体检系统,录入后认真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按体检套餐检查项目进行系统录入:在相应检查项目前予以确定,完成项目录入后,按照套餐内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
3.按照系统录入内容,填写体检单顾客个人信息,并在相应体检项目前划勾,填写完成后进行核对,确保填写准确。
4.顾客增加检查项目,接到申请单与顾客进行核对姓名,无误后将增加项目录入体检系统该顾客账号内,核对无误点击“保存”,引领顾客到收银处缴费。
5.客人体检完成后,收回体检单,再次核对,确认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将体检单交与收银处。
检验科查对制度:
1.依体检单个人信息进行采血前核对,根据检验项目准备试管。2.血常规试管及尿标本容器,填写体检号后,与体检单再次进行核对。3.采血前,再次核对顾客姓名,无误方可采血。4.采血后,与体检单核对体检号无误方可放入试管架。
5.将检验结果输入体检系统前,核对顾客信息是否与检验标本一致,无误后方可输入。
6.输入的检验结果应与所测报告值进行核对,核对无误检查者签名,点击保存。
7.检验报告必须有上级主管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电子签名,报告方可发出。影像科检查查对制度:
1.接到陪检人员递交的体检单,核对体检单是否与本科检查项目相符。2.按照体检单呼唤并核对顾客姓名,同时询问年龄,是否与申请单一致。3.核对顾客是否按照检查要求进行准备,满足检查要求后,方可进行项目检查。4.如果单侧肢体检查,按照要求摆正体位后,再次与体检单进行体位核对,同时与顾客共同核对体位,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查。
5.将检查结果录入体检系统前,持体检单体检号与系统进行核对,无误后输入检查结果,再次将报告结果与输入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输入操作者电子签名,点击保存。
6.上级医生必须对检查结果进行再次核对,无误后签署审核者电子签名,方可发出检查报告。
专科专项(血压、身高体重、内外科、泌尿外科、妇科)体格检查查对制度:
1.持体检单进行反向查对(询问顾客姓名、年龄),核对无误,将顾客体检号及姓名填写在检测表上,嘱顾客做好检查准备。
2.测得数据及时填写在检测表该顾客栏内,并再次与仪器所测数据核对,确保准备无误。
3.持检测表与系统内顾客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将该顾客检测数据输入体检系统,核对无误点击“保存”。
健康制度 篇6
摘 要:住房制度改革以来,部分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但是在整个改革过程当中,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问题,加之房地产业自身存在的问题,致使房价格过高,抑制了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功能,在制约了住房制度的改革的同时,也影响了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文章通过对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历史、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与房地产市场健发展的关系、住房保障制度和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的讨论,希望能够对如何促进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与房地产市场二者健康和谐发展进行一个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
中图分类号:F293.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24-0027-02
居住权是百姓的基本生存权利,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保障实现“居者有其屋”。保障和改善百姓的居住生活条
件,推动房地产的健康发展,是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制度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
1 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历史
1988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这标志着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了整体方案设计和全面试点阶段。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已进入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即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建立适应不同收入水平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分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主要有:廉租房制度与经济适用房两个主要项目。
2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关系
①住房问题是社会分配问题。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应享有适当的住房以供居住,这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国家的责任。我国住房保障政策主要是针对低收入的家庭,它弥补了市场经济的缺陷和不足,对市场经济中弱者和低收入者提供帮助和救济,这一制度提高了市场配置住房资源的效率。②房地产业则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部门,属于第三产业的第二层次。作为一个产业,最根本的就要强调经济效益和利润。房地产业提供的产品中住宅是房地产开发的主体部分,住宅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主体部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和干预,主要的目标是住宅市场,确保住宅市场供需平衡,运用再分配手段,通过住房政策和制度,缩小中低收入阶层和其他收入阶层的居住水平差距,进而实现住房公平。③发展房地产业与解决住房问题应当是一致的、统一的。而且一旦处理不好,就会产生矛盾,甚至互相影响。房价上涨过快,就会导致商品住宅产品供应结构不合理,如果缺乏政府进行相应的政策引导就会造成房价居高不下,无法适应中低收入人群的需要从而影响居民住房问题的解决。
因此在发展房地产业的过程中,既要讲经济效益,又要讲解决住房问题的社会效益。解决住房问题不能完全走市场化道路,政府必须介入住房问题的重心在于解决好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保证能够在形成适应不同能力层次的居民的要求的前提下发展房地产以更好的带动经济的发展,而且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也是保证居民住房权利,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一条有效途径。
3 住房保障制度现存问题
3.1廉租房
①从全国范围来看:许多城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并且在已有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进展缓慢;仍有不少地级以上的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低,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同时有关廉租房的申请、审批、退出机制仍然不健全。 ②从廉租房制度本身来看: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就业方向、就业渠道多样化的发展,住房保障应该覆盖的人口在增加,但买不起房、又不享受低保的人群,以及大量的流动人口却不在住房保障范围内从而导致廉租房的保障对象覆盖范围过于狭窄;而对于对象的界定标准则比较模糊,最低收入的标准很难拿具体的数字来衡量;我国廉租房开发所用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财政拨款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社会捐赠的资金和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来源的数量很少且不稳定,廉租房稳定的资金来源仅仅依靠土地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一部分与现实中面临所需资金缺口相差很大;而廉租住房的房源也不稳定,同时我国廉租房承租者主要是低收入家庭,而通过出租很难收回投资,这是一种不获利或微利的房地产开发模式,所以开发商对建设廉租房不感兴趣,同时政府指导下建设的廉租房与低收入家庭的需求不一致,也造成了廉租房作为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这一功能的缺失。
3.2经济适用房制度
当前经济适用住房供给不足,价格远远高于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的局面,弱化了政策的社会保障性质。同时对于经济适用房管理存在制度缺陷,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被滥用,开发建设和销售控制不力。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和销售分配委托给营利性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运作,导致在经济适用房的设计、建设和销售各个环节都出现问题。而且该制度的实施透明度低,许多本来符合条件的群体无法获取足够充分的信息。同时由于价格的限制,经济适用房一般会在城市边缘进行建设,交通和其他硬件设施通常不会太健全,而且,经济适用访房的住房经济条件也不好,当这些用户集中在一起时,就有可能会导致社区的边缘化和贫困化问题的加重。
3.3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所发挥的住房金融支持效能甚微,没有真正发挥其住房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来确定其贷款额度,这就必然导致收入高、缴存高的成员所获得的公积金贷款也就多,而低收入者所得到的贷款资助低,有的甚至无法逾越其首付门槛,从而使得公积金政策无法真正起到政策性金融的“雪中送炭”的扶助作用。
3.4住房保障制度改革进程当中的问题
政府在积极推动住房商品化,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却忽视了促进住房的有效供应,过度地赋予了住房的经济发展功能,同时也没有注意打击投机性购房和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导致整个住房供应体系出现混乱。没有将对市场化的金融行为的调控与对准保障性质的金融行为区别对待,导致商业银行承担了部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金融责任,在目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的大环境下,加重了商业银行的负担。对于相关税收制度的改革、执行较为积极,但没能很好地起到预期的税收杠杆调节作用。
在目前经济尚不充分发达,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发展阶段,把住房改革的重点放在了产权私有化上,把住房市场化简单地等同于住房产权私有化。并在此过程中,住房产权的保有形式基本均强调住房产权的私有化或自有化,这进一步阻碍了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拥有率。
4 房地产市场的问题
①中国所独有的商品房预售制度,虽然曾经对缓解房地产的供需矛盾发挥过积极的历史作用,但是税种繁多重复,内外税制不统一,收费项目过多,地区差异大,导致成本造价居高不下。②由于成本推动,人民住房需求的大力拉动,以及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造成房价过快上涨。③片面强调住宅的自有率,没有正确引导居民按需求购买,且追求大面积的商品住房,不切合大多数居民现有的需要。
5对 策
①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为沟通供求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健全的房地产市场体系是供求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必备条件。中国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市场体系很不完善,每一种特定市场都亟待开拓、健全,特别是要培育房地产三级市场,建立一个新旧房相互补充的房地产产品流通市场,便于居民按需要及实际情况拥有住房、有利于潜在需求向有效需求的转换。另一方面,合理引导需求,提高住宅投资投机成本、强化房地产金融政策实施效果、继续控制外资投资规模,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②建立并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并将重点放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上面,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这两者是保证低收入居民住房权利的主要制度,只有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在住房保障制度方面的责任,明确制度的覆盖范围,加强资金筹集和投资渠道的管理。
建立健全廉租房管理的组织机构,确定购房人的资格和保障对象的准确性,做好经济适用房的规划,把好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销售关,在收集整理低收入群体收入、支出、住房状况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采取多种补贴方式,切实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住房需求。注重实行住房保障的信息跟踪和动态调整。
③将住房保障制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进行规定,以保证其在制定政策、标准以及实施、操作过程中有法可依,提高工作的可执行性。
6结 语
健康制度 篇7
1 《劳卫制》
《劳卫制》起源于1950年,形成于1954年,修订于1958年,止于1964年。1950年8~11月,应苏联部长会议的邀请,中国体育访问团前往前苏联,全面考察和学习原苏联的体育经验,其中包括学校体育,从而进一步了解苏联《劳卫制》[2];同年12月下旬,苏联体育代表团访问我国,团长罗曼诺夫等一行在北京受到体育界的热烈欢迎, 罗曼诺夫在讲演词中介绍了苏联“准备劳动与卫国”综合体育制度,全文登载于1951年1月25日出版的《新体育》杂志第3页[3],由此“劳卫制”被引入中国。经过三年的调研与考察和政务院第205次政务会议的批准,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于1954年5月4日,发布了《关于公布“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暂行项目标准、预备级暂行条例的通告》。[4]
1956年和1958年,国家体委带领相关人员,先后2次修改[5]我国《劳卫制》的条例和项目标准;1958年10月20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1次会议批准,由体育运动委员于1958年10月25日正式发布《劳动卫国体育制度条例》和各级项目标准,条例中单列举重、射击标准[6]。新修订的“劳卫制”在名称、内容、标准等多方面与前者相比有诸多差异,是对前者的改进与完善。20世纪60年代初,中国和苏联政治关系变得紧张,中国也开始了3年自然灾害的时期,因此各地先后停止了“劳卫制”的进一步开展和推广,1964年1月改其名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草案)》(主要内容相同),从此,“劳卫制”在中国退出了历史舞台。
建国初期,在“一穷二白、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等特定社会历史时代背景下,由体育运动委员会或国家体委制定的“劳卫制”曾经轰轰烈烈地在全国各地得以推广,对体育事业的影响可谓之深之大,对提高整个名族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当然也不可避免的留下了“冒进、浮夸风”的影子,出现了“二红、四红、二十红、满堂红、体育卫星”等现象,干扰了学校正常的体育教学秩序。但同时这确实推动了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对学生体质的增强起了至关重要作用。作为经历者原中国革命博物馆副馆长杜永镇年近古稀之年,认为硬朗的身体得益于青少年时代开始的《劳卫制》体育锻炼[7]。杨玉昆虽已年近七旬,仍能不怕出远门、走远路,也是益于当年“被逼无奈”练竞走[8]。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劳卫制”的基本理念、目的任务和锻炼以及评价方法,以及其所蕴含的爱国主义、“重在预防”等思想、理念,对新时期我国学校体育和大众健身活动等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从1975年诞生至今,经历了1982年、1990年、2013年3次重大修改,对鼓励和促进人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提升人民身体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这种作用将随着新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颁布和实施产生新的活力。
1973年原国家体委在大规模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一份《 国家体育 锻炼标准 》条例和项 目标准( 草案),试行1年后,经国务院批准,1975年,国家体委公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并在全国施行[9]。1981年11月,国家体委和教育部一起召开了“修改《标准》全国学 术讨论会 ”, 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标准》修改稿的科学性、实用性进行了论证[10]。修订后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经国务院1982年7月批准,国家体委1982年9月发布施行。该《标准》施行近6年后,经国家体委领导决定对原《标准》进行修改与研究, 修改工作小组以促进在校学生的身体素质发展为主要目的,在1987年和1988年2次共对7万多名大、中、小学校学生进行了10多个项目的测验[11],国务院于1989年12月批准了新修订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由国家体委于1990年1月发布施行。
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保证全民健身的需要,过去的以青少年为评价主体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需要进行补充和完善。自2000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经过2年多的调查研究,于2003年5月印发了《〈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试行)施行办法》,并在全国开始施行[12]。同年7月国家体育总局,还制定颁布了《国民体质测定标准》,他适用于3~69周岁国民个体的形态、机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与评定,其中青少年标准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13]。
社会在发展,全民体质健康状况也在不断变化,评价主体为学生、青少年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需要进一步进行补充和完善,实施了20多年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在2011年终于迎来跨世纪的修订。新标准由体育总局、教育部、全国总工会于2013年12月16日颁布实施,文件规定,“原国家体委1990年1月6日发布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同时废止。”[14]。修订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于次年颁布,取消了“一个组成部分”和“有机组成部分”的提法,保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由此《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关系逐渐明晰,主要评价主体更加明确。
3 《学生体育合格或体质健康标准》
3.1 1987—2001年《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由于升学率是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核心标准,学生和学校只注重与升学有关的课程,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常处于边缘地带, 学校体育应有的地位得不到尊重;另外,国家体委与国家教委是两个平行机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缺乏在教育系统内的执行力,对学生体质情况的监管呈现“双龙治水”的现象,所以《体锻标准》并没有很好地促进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以此为鉴,国家教委决定将体育考核与学生毕业和升学进行挂钩,来改变体育不被重视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下降的局面。于1987年、1990年、1992年分别颁布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
各施行办法规定体育合格标准及等级用百分制来进行评定, 其中主要包括:《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体育课成绩、课余体育锻炼情况,其中大学生、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各部分的分值比重,还规定对体育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毕业时,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书,不得报考高一级学校[15]或不能毕业按结业处理[16]。
3.2 2002—2007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在实施《大、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情况检查中发现,公然不执行“标准”的学校几乎没有,但由于评价方法非常复杂、还存在着难以把握的主观评价因素,还有“升学率”的影响,《大、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很多学校敷衍了事,甚至弄虚作假;同时由于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继续下滑,这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2002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组织编制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方案提出[17]“《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同时规定凡已实施《标准》的学校,《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停止执行。”从此《大、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退出历史舞台。
3.3 2007—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在《学生体 质健康标 准》被全国 各地学校 施行五年 的基础上,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根据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情况,为了适应的新的形势和要求,根据试行过程中实践检验的反馈,组织专家组 进行了一 次又一次 的论证和 实验, 修改并完 善了《试行标准》,于2007年4月发布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本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 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18]。两者体现的是一种继承、发展和开拓、创新的关系,体现在两者指导思想一脉相承;评价领域增加了“运动能力”,增加了包括投沙包、掷实心球、引体向上、跳绳、踢毽子、篮球运球等在内的11个测试项目;测试分组与评价、等级标 准都做了 相应的修 订与完善 , 但实施过 程中仍然 存在不足之处。已有研究对《标准》科学性或可行性质疑涉及项目分类、权重 设置、项目 反映体质 的信、效度、同质 性等方面 展开了讨 论。
3.4 2014.7至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修订版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已经实施了7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关注学生体质健康的思想深入学校、家庭、社会各个领域,在遏制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下滑方面初见成效,并采集了“海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但7年的实施也暴露出《标准》存在的诸多缺陷与不足。修订小组本着坚持健康第一,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区分度,重点加强它的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及引导锻炼的功能,重点提高它的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重要精神,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了修订,指出《标准》(修订版)“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 并在评价领域、测试分组、指标设置、加分规定、等级设定、权重设置、评分标准等方面做出了调整, 具体如下。
(1)评价领域由4各方面减少为3各方面(见表1);(2)增加测试分组,修订版《标准》将大学分为两组,即大学1、2年级为一组, 3、4年级为一组;(3)修订版《标准》中,所有指标为必测指标;(4) 等级设置方面,修订版《标准》提高了良好等级分数;(5)修订版《标准》测试单项指标较2007年增加两项,分值分布更广;(6)修订版《标准》评分标准降多升少,且在1000 m、800 m和引体向上、1 min仰卧起坐两项指标上设置了附加分,鼓励学生在这两个指标上做 得更好。
另外,2014年修订版《标准》保留了“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的规定和“《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以突出《标准》的重要性。取消了“对于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1 h的学生给予奖励5分,并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的规定。和“1000 m跑 (男)、800 m跑(女)或台阶试验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其《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4 结语
健康制度 篇8
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
集体林权是指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或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林业发展动力机制的一项根本措施,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意义。
1.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致富的重要措施
改革集体林权制度, 可以使农民特别是贫困山区农民得到重要的生产资料, 从而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 促进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走上富裕之路。
1.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需要
改革集体林权制度, 把林木所有权和集体林地经营权落实到农户, 使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得到确立, 丰富和完善了农村土地经营制度, 将农村家庭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延伸和拓展, 从而会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1.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发展林业的催化剂
改革集体林权制度, 培育林业发展的市场主体, 对发挥林业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等, 促进现代林业发展, 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改善生态环境的手段
改革集体林权制度, 对激发广大农民护林爱林的自觉性和育林造林的积极性, 提高森林质量, 扩大森林面积, 加强森林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改善生态环境能够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2 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因素
2.1 有关部门没有形成合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的业务繁多, 需要林业、发改、财政、档案等相关部门协同合作。但是, 目前许多领导干部未认识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的意义, 误以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只是林业部门一家的工作, 从而导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缓慢, 工作不到位, 林业部门孤军奋战, 没有形成多部门联合、有序推进工作的局面。
2.2 山林权属的争议
山林权属界限不清、争议多是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当年“三定”时期发放林权证时, 没有进行实地勘察边界, 而是由个人自主填写, 结果有的人为了减少税费而故意少填, 有的人为了抢占资源而夸大面积, 从而在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一山多主”和“有山无主”的现象。由于争抢山林的纠纷时有发生, 大大增加了确权发证的难度, 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发证的进度。
2.3 林业用地认可及地类界限划分问题
林业用地与农业、水利、交通、铁路、城建用地呈交叉状态, 由于部门利益, 有些利用规划超出实际需求, 而现今的林业用地难以被认可。农民在自主经营的土地上种植树木, 实行林粮间作, 其土地性质主要是耕地, 地类难以划分为林业用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认林地后, 可能会造成有地无林, 即长期是规划宜林地。
2.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服务还需进一步优化
受限于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及金融部门网点不足、人员偏少等客观原因, 林权抵押贷款的整体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同时, 部分林农的贷款意愿不强, 需加强鼓励、引导和科技推广服务。
2.5 档案管理不健全
我国的林权历经多次变更, 原始凭证档案管理不够完善, 管理人员经常变动, 管理手段落后, 管理措施不规范, 林权档案不健全或散落、遗失较多。有的地方落实林业“三定”时的确权发证工作较为粗放, 责任山和集体统一经营的集体林地相当一部分都没有颁发林权证。发证后林地林木资源发生了变化, 但林权变更登记和换发证工作没有及时跟上。由于集体林法定产权关系不明晰, 使得林权纠纷调处、权益保护、采伐申请、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等都带来困难或留下了后遗症, 因而在发生产权纠纷时, 无据可查。
2.6 缺乏专业评估机构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 对林分林地的资产价值、生态价值没有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无法对林地林分作出系统的价值衡量标准, 严重影响集体林权的改革。
3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及对策
3.1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政府行为, 不是部门行为。各地必须坚持“县级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宗旨, 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各级要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组, 层层落实领导责任, 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层层签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
3.2 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县、乡、村各级组织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及有关政策法规, 结合当地实际, 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全部工作必须按照程序严格规范操作。具体的规范操作程序为:调查摸底→制表绘图→宣传发动→制订方案→表决通过→公开招标→签订合同→分工负责→申请登记→审核手续→现场勘查→张榜公告→输入微机→颁发证件→验收存档, 等等。
3.3 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 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必须密切配合, 努力形成合力。各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作用, 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贡献力量。加强舆论宣传, 努力营造有利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氛围。
3.4 加强业务培训, 提高工作水平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包括村基层干部的培训, 使从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工作人员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掌握质量要求和工作程序, 使工作能力得以提高。
3.5 优化服务引导, 帮助林农用好资金
要进一步将服务重心下移, 在乡镇一级增加林权评估、登记的服务窗口, 方便群众办事, 同时在合法的前提下简化程序。对上级的利率优惠政策, 尽可能报足、报全, 让群众多得一点实惠。乡镇政府和林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帮助林农用好资金, 及时提供相关的政策、项目、技术支持, 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外出创业等。
3.6 加强林业队伍建设, 建立林权管理机构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 森林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 各地要适应改革的新形势,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加强林业队伍建设, 落实必要的人员编制;建立林权管理机构, 切实承担起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任。
摘要:改革集体林权制度, 对激发广大农民护林爱林的自觉性和育林造林的积极性, 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扩大森林面积, 加强森林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改善生态环境能够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健康制度 篇9
针对公务员群体工作压力较大、工作任务繁重和经常加班加点的实际情况, 以及由此引发的公务员群体身体机能下降, 健康状况低下, 甚至造成个别公务员早逝和猝死的客观事实, 各地区和各行业大都能够认识到公务员群体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的严峻性, 并相继出台了针对提升公务员群体身体机能和健康水平的若干政策, 以期提高公务员群体的身体健康水平, 带薪休假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是其中较为重要和得以普遍实施的两项政策。
1.1 对带薪休假制度的知行情况
“带薪休假”是指劳动者每年享有一次连续的带工资的休息时间, 其法定条件是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该制度最早始于西方发达国家, 1936年法国首先开始实行带薪休假制度, 此后带薪休假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广。我国在1991年由国务院下发了有关休假制度的通知, 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更是明文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假。河南省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 早在1991年河南省委、省政府就下发了关于职工休假和恢复离休干部健康修养制度问题的通知。虽然法律对带薪休假作出了明文规定, 然而真正享受到休假待遇者寥寥无几, 在许多人眼中, 带薪休假只是一种写在纸上的权利, 在现实中很难落地[1]。本研究了解到该制度在河南省的具体落实情况各地和各单位也是参差不齐。2005年, 由河南省医保中心呈送的《公务员健康状况堪忧》一文引起了河南省省长的重视, 公务员带薪休假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推行, 但从本研究所进行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份的调查结果来看, 河南省公务员对带薪休假制度的知行情况仍不甚理想, 在被问及是否了解河南省公务员带薪休假情况时, 仅有67.36%的公务员表示了解, 而表示能够真正享受公务员带薪休假制度的公务员则尚不足35.21%的比例, 详细情况见表3-7。
1.2 定期体检情况
定期体检制度能够使的公务员无病防病, 有病早医, 是对河南省公务员身体健康水平的有效维护和保障, 在对调查对象进行能否得到定期体检的调查中, 有76.82%的公务员员表示可以得到定期体检, 而在对调查对象进行体检行为的调查时, 在可供选择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行为这两个被选项中, 有852人表示自己的体检行为是由单位组织, 该选项占总数的84.02%, 表示体检行为是自己个人行为的有162人, 占总数的15.98%。在对河南省公务员进行最近一次体检时间的调查上, 选择本年度、去年、前年和3年之前这四个时间段的人数分别为517人、446人、45人和5人。表2是关于河南省公务员定期体检情况的一览表, 从调查数据上看, 无论是河南省公务员定期体检的实施情况, 还是公务员的体检行为和体检时间, 总体上看都还是能够令人满意的。
2 河南省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
2.1 住院病史情况
一般来讲, 当人们只有在患有大病或重病的情况下才采取住院治疗措施, 河南省公务员的住院病史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该群体的整体健康水平。图3-2显示, 河南省公务员中没有住院史的公务员有591人, 占总数的58.28%, 有过住院病史的河南省公务员共计有423人, 占总数的41.72%以上。
对这部分有过住院史的公务员进一步进行住院次数和距调查日最近一次的住院时间进行调查 (见表3) , 发现在有住院史的人员中, 有一部分住院次数为2次或3次这样有过多次住院史的公务员总比例可达49.88%, 说明该群体的身体健康水平相当低下。在对有住院史公务员进行距调查日最近的一次住院时间的调查中, 共计有60.28%的公务员住院时间在3年之内,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阶段公务员健康状况不佳的事实。
调查还对引起河南省公务员住院治疗的主要病因进行了开放性调查, 调查显示, 引起公务员住院的病因多种多样, 主要有重感冒、腰椎间盘推出、盲肠炎、鼻炎、亚健康、阑尾炎、支气管感染、胃炎、糖尿病、高烧和脑供血不足等症。重感冒、支气管感染等这些无创的住院疗养的病症与有创伤性手术的比例大约为4:1, 说明公务员身体健康机能的低下是造成住院治疗的主要因素, 通过公务员平时积极的身体调适和锻炼, 积极预防, 加强健康观念和行为, 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被动住院治疗机率的。
2.2 河南省公务员对自己身体健康水平的主观评定
在对河南省公务员进行自我健康水平评价中, 问卷将身体健康状况分为良好、一般和较差三个层次, 供河南省公务员进行自我主观评定, 河南省公务员对自己身体健康水平的主观评定列联表统计结果显示, 男性公务员自认为自己身体健康水平属于良好和一般的比例都相应高于女性公务员, 有7.98%的男性认为自己的健康水平属于较差这一层次, 同比来看, 女性公务员的比例可达13.87%, 高于男性5.89个百分点。正科级、副处级职务和正处级职务的公务员认为自己身体较差的比例分别为7.07%、7.86%和8.71%, 而到市厅级副职时该比例则陡升为17.07%, 从河南省公务员的行政职务上来看, 认为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的公务员的百分比与其行政职务成正比。从文化程度上来看, 具有硕士学历公务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具有两极分化的特征, 选择良好的比例和选择较差的比例分别为47.55%和15.64%, 同比都处于第一的位置, 专科学历的公务员选择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比例仅为34.62%, 在各学历层次的公务员中处于倒数第一的位置, 这可能与这部分专科学历的公务员年龄普遍较大有一定关系。
2.3 河南省公务员身体健康现状
2.3.1 河南省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总述
健康不仅是个人享受生活和工作的基本条件, 而且也是个体能够得以奉献社会、服务社会的前提和保障, 对公务员这一群体来说犹为如此, 试想如果一个地方或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整天小病不断、大病常犯, 住院时间比工作时间还长, 还怎么能够正常的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带领群众搞建设呢?“病夫治国”要不得[2]!古今中外, 各民族都把健康视为人生最大的财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曾说过, 一个健康的乞丐比一个有病的国王更幸福。一个人如果失去健康, 即使有再高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也无法展示出来并服务于社会, 即使有再优越的生活条件也无法正常的享受生活。因此, 对于个体来说, 拥有健康的身体是享受生活、奉献社会的基本条件和前提。
研究在以河南省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与体育锻炼行为调查问卷的基础上, 对河南省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分析, 发现在这1014名调查对象中, 仅有351人身体没有任何疾病, 所占比例仅为总数的34.62%, 而有这样或那样疾病的却有663人, 所占比例高达总数的65.38%, 其比例远远高于河南省普通群众的疾病患病率[3]。河南省公务员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非常严峻, 急待改善。
人类疾病产生的机理复杂而多样, 疾病的种类也很繁多。此次调查问卷的设计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所制定的公务员身体健康体检科目进行设计, 并参照河南省公务员体检健康档案进行内科、外科、血液等科室的体检科目, 要求公务员进行逐项填写, 应研究需要, 最后在河南省军区医院和省妇幼保健院的医学专家指导下按照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运动系统和神经系统进行科学分类。
在各大系统疾病中, 循环系统以占调查对象总人数44.28%的比例高居各类疾病之首 (见表5) , 其中原因主要是在公务员群体中, 患心、脑血管疾病者占有一定比例, 尤其是血压、血脂和血糖偏离正常值的情况较为突出造成的, 调查中发现, 年轻公务员血压和血糖出现问题的现象也非常普遍。消化系统疾病也是公务员群体易患的高发性疾病, 在各大系统的发病率中以36.86%的比例排名第二, 在消化道 (口腔、咽、食管、胃、小肠、大肠、肛门) 和消化腺 (唾液腺、肝脏、胰脏) 等人体多种器官和腺体组成的消化系统中, 发病机率最大的是胃, 胃病的数量几乎占到整个消化系统疾病发病率的一半以上。神经系统和运动系统分别以22.64%和21.17%的比例分列第三和第四位, 神经系统中焦虑、失眠、神经衰弱为主, 运动系统中则以颈腰椎和四肢的发病率居多。
2.3.2 河南省不同性别的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
由于男女先天性生理特点和后天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性格等因素不同, 在身体健康机能方面男性公务员和女性公务员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由表6可以看出, 河南省女性公务员在身体各系统的发病率上要低于男性, 身体无任何疾病的百分比也要高于男性公务员2.70%。女性公务员除神经系统的发病率比男性公务员高出3.06%以外, 女性公务员在其它各系统疾病的发病率上都要低于男性, 这种现象在消化系统和呼吸系统的疾病发病情况中非常显著, 女性消化系统的疾病发病率竟比男性低11.22%, 这可能与男性公务员相对不注重科学的饮食习惯和不当饮酒有关。
2.3.3 河南省不同年龄段的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
一般来讲, 在不同的生理年龄阶段, 疾病的种类和发病机理也有所不同, 表7是对河南省不同年龄段的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所进行的统计结果, 统计显示:各种疾病都有着随年龄增长而增长的现象, 公务员群体的发病率与年龄成正比。公务员健康状况形式严峻, 尤其是以50岁以上组尤为突出, 以循环系统为例, 有74.18%的公务员患有该系统疾病, 且交叉患病情况严重, 有很多公务员同时患有2种甚至3种以上疾病, 无任何疾病的公务员占总数的比例锐减到5.70%左右。40-49岁是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发病率突高的一个明显分界线, 而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的发病率则是在40-49岁组和50岁以上组之间为转折点, 相对来讲, 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发病率虽然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 但总体来说各年龄段之间的发病率增长较为平缓。20-29岁年龄组发病率低的原因除了年龄等生理因素外, 还与近年来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被严格执行有密切关系,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实施从进人关上对公务员队伍的健康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2.3.4 河南省不同行政职务的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
表8对河南省不同行政职务的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的统计显示, 虽然公务员各系统的发病率呈现出随着公务员行政级别的提高而相应增加的趋势, 但整体来说增加的幅度较为平缓, 各行政级别之间相对来说较为平均, 不像以年龄段的划分那样疾病的增加幅度较大, 这可能与公务员的行政级别与年龄并不一定成正比有密切的关系, 例如, 在河南省省直单位和部分省辖市市直单位中, 有一部分公务员30岁左右就已经是县处级实职, 而广大的基层政权中, 50岁左右能当上正科级行政职务已实属不易。虽然副市厅级公务员无任何疾病的比例仅有9.02%, 但这也已经好于张祝平在《河南省市厅级公务员的自我健身意识及身体健康状况调查》中对市厅级公务员身体无任何疾病的比例为5.8%的统计值[4]。
2.3.5 河南省不同工作年限的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
表9显示了河南省不同工作年限的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 统计显示, 河南省公务员中工作时间在10年以下者无任何疾病的比例为59.12%, 然后百分比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而减少, 到工作年限为31年以上组时身体无任何疾病的公务员群体的比例已经降至5.12%。身体各系统疾病的发病率无一例外的随着工作年限的延长而增加, 这种状况其原因有二, 一是因为公务员工作年限越长, 就意味着人体生理年龄就相对越大, 身体就越容易出现疾病;其二是工作年限越长就意味着从事某种职业的时间越长, 与工作性质相关的各种职业病就越容易出现。只是具体来说各系统间增加的幅度有大有小, 略有不同, 循环系统和消化系统等系统呈阶梯式增加的状态比较明显, 且有一定规律, 而运动系统虽然整体来说也呈增加的趋势, 但是在工作年限为21-30年组和31年以上组的百分比则分别为26.96%和27.04%, 几乎无甚差别。
2.3.6 河南省不同文化程度的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
从文化程度上来分析, 公务员群体中身体无任何疾病的比例按文化程度来看依次为本科、博士、硕士和专科, 并非像大多数人认为的学历高的人健康状况往往欠佳。调查中高学历的博士研究生基本上都在30-40岁的年龄段, 相对来说占据一定的年龄优势, 且工作单位性质相对较好;专科学历的公务员身体无任何疾病的比例最低, 仅为14.17%左右, 健康状况远远低于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层次的公务员身体无任何疾病的比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后, 通过参加公务员录取考试考取公务员资格, 已经成为一条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最主要的、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唯一的一条途径, 这些考试无一例外的都对公务员的学历层次提出了要求, 现阶段各级各类的公务员考试对学历的最低要求都是在本科以上, 所以就在源头上堵住了专科学历者进入公务员队伍, 而且公务员的学历层次的高低对职务和级别的晋升也有较为密切的关系, 所以许多原本是低学历的公务员都是通过在职学习或进修培训的途径获取了高学历, 这种原因就造成了在此次调查对象中, 河南省中青年公务员几乎没有人是专科学历层次者。专科学历层次的公务员年龄大都在50岁以上, 与其他学历层次的公务员横向比较处于年龄劣势, 这也就不难看出专科层次的公务员身体健康水平低下的一个主要原因了。
2.3.7 河南省不同家庭类型的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
单身家庭、夫妻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这四个家庭类型是河南省公务员最主要的家庭类型模式, 河南省公务员所处家庭类型基本上都可以归属于这四种家庭类型模式, 其总数可占到所有家庭类型的99.60%。在这四种家庭类型中, 单身家庭的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最好, 身体无任何疾病的比例高达62.62%, 而且身体各个系统疾病的发病率均大幅度的低于其他家庭类型的公务员。然后依次为夫妻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 但核心家庭和夫妻家庭两个类型之间的差别相对来说并不是很大。
2.3.8 河南省不同单位性质的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
表12表明, 在对河南省不同单位性质的公务员进行健康状况统计时显示, 河南省省属单位的公务员在消化系统、神经系统、运动系统和泌尿系统的患病率中均处在第一的位置, 县属单位性质的公务员在循环系统、呼吸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疾病患病率名列该三项系统之首。在对进行公务员无任何疾病的调查中, 医疗和卫生条件相对落后的乡镇单位所占比例却是最高, 在各性质不同的单位中, 按照身体无任何疾病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乡镇单位、市属单位、县属单位和省属单位。
摘要:文章通过对河南省公务员对相关健康制度的知行情况的调查及身体健康状况的主观评定, 从不同行政职务、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结构等方面对河南省公务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研究表明, 河南省公务员的健康状况地下, 丞待改善。
关键词:河南省,公务员,健康制度,身体健康状况
参考文献
[1]余英茂.带薪休假:好制度为何难落地[N].郑州日报, 2007-3-29.
[2]宋为民.公务员健康自我管理[M].南京:南京出版社, 2006:6.
[3]王崇喜.河南省群众身体健康状况与参与体育锻炼关系的调查分析[J].中国体育科技, 2003 (39) :39-42.
健康制度 篇10
营造会签制度的浓厚氛围
1995年, 四公司制定的《项管会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党政会签相关内容。近年来,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关于实行项目部党政会签制度的要求, 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 明确了项目的主要任务目标分解落实、责任预算指标落实;项目干部的使用、任免、调整;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使用;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等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和机械设备采购租赁;经营招待费的支出;员工的薪酬和奖励以及评优评先方案共八项会签内容和有关程序。
四公司党委在基层党政主要领导中加强宣传、形成共识、行动一致。利用领导干部会、财务专业会议等各种会议和其他宣传形式, 大力宣传深入推进党政会签制度的重要意义, 强调党政会签制度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给基层党政领导教方法、提要求。要求党政领导要严格落实党政会签制度, 发挥集体力量共同管理。要求各项目党政领导、部室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党政会签从制度化到进一步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具体要求。全体员工要理解、支持、配合项目领导者贯彻落实会签制度。
确保会签制度有序可控
党政会签是一项原则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 必须有章可循, 按程序步骤规范操作。
首先, 四公司党委按照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四局下发的《关于在项目经理部实行重要事项党政会签制度的意见》中所明确的党政会签的主要内容、程序及需要注意和把握的有关事项和重点要求, 结合项目实际, 在具体会签内容中力求细化, 并在程序上、格式上进一步规范化, 形成具体实施办法。同时, 以会议的形式推进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党委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基层党政联席会、项管会和党组织会议等制度;建立健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和会签台账。
其次, 基层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 细化了会签内容, 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 把办公费用等也纳入到党政会签范围;各项目部按照相关人员参与会审、班子集体讨论, 做到会审有记载、讨论有记录、会签有凭证。
第三, 为严明会签纪律, 严格会签程序操作, 党委明确规定凡要求会签的事项, 必须由党政主要领导事先沟通, 商定议题, 在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 组织召开项管会、党组织扩大会或党政联席会, 按照各职能部门参与会审、项目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党政主要领导共同会签的步骤进行。
发挥会签制度的重要作用
四公司党委把实行党政会签制度作为推进项目民主管理、完善内控机制、规范项目运作、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 成为项目管理制度化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一是实行党政会签制度, 体现项目党政共同负责, 有效解决了项目管理权力制衡的问题。在项目管理中, 必须要解决好放权与严控的关系, 要防止权力过分集中, 防止出现亏了工程、盈了个人的问题。同时, 从重点环节上避免了过去“一支笔”可能造成的失误和腐败现象, 减少了违纪违规行为, 不仅实现了项目规范运营, 而且起到了保护干部的作用。
二是项目党政会签制度促进了党政班子的团结协作, 营造了和谐氛围。项目部党政会签制度的直接操作者是项目上的党政领导, 在实行党政会签过程中, 同时体现了党政领导对项目管理的相互学习、知情的过程, 体现了党政领导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决策水平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三是项目党政会签制度为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在项目实行党政会签制度, 要求项目经理在重大问题的决策时必须与书记通气, 避免了项目党组织不了解情况而无法参与、无法负责、无以监督的弊端, 也使党组织从被动参与保证服务监督, 转变为主动参与服务保证监督。同时, 实行项目党政会签制度, 使党组织有条件更加全面地参与项目重大问题决策及日常施工生产管理, 能够更好地做到胸中有全局, 手中有重点, 紧紧围绕施工项目管理开展工作, 发挥参与决策、督促落实、多方协调、组织保证作用, 使项目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更加紧密地与项目管理、施工生产结合起来, 保证项目施工管理任务的顺利完成。
强化会签制度的执行力度
党政会签制度涉及企业重大决策、大额资金结算、劳务管理、费用支付等各个方面, 只有通过强有力的行政督查, 严格责任追究, 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实践中, 注重做到“四个坚持”:
第一, 坚持日常督查。公司、公司党委将各基层单位党政会签执行情况作为责任成本考核和党务工作检查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二, 坚持重点督办。对于在日常督查中发现的党政会签执行不力的问题, 公司督查办公室设专人及时督办整改, 并形成一项常项工作;第三, 坚持审核监控。安排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基层执行党政会签制度的指导监控, 并重点对财务、物资、工经以及办公室人员进行对应灌输, 进行“洗脑”, 督促执行到位;第四, 坚持责任追究。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对会签工作负总责, 项目分管领导、财务部长、综合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保证会签制度的健康发展
实行项目党政会签制度,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 要重视抓住以下几个方面的关键问题, 合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