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典故(精选四篇)
圣经典故(精选四篇)
圣经典故 篇1
成语是人们长期以来习用的、形式简洁而意思精辟的、定型的词组或短语, 其意义已被约定俗成, 并被书面语所接受。它是以本民族的历史、经济、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等为基础形成的, 一般都具有浓厚的民族文化特色及深远的社会历史渊源。源于基督教《圣经》的成语典故非常多, 现截取其中的几个成语来窥一斑而知全貌。
1、lay the axe to the root of something把斧子放在某物的根上
这个成语的意思是正着手消灭、根除某物, 出自《新约·马太福音》。原句为the axe is laid unto the root of the trees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 这是施洗约翰在旷野讲道时针对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那种假冒为善的行为所说的话。约翰看见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来受洗, 就对他们说:“毒蛇的种类, 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 与悔改的心相称。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 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意思是上帝的审判已迫在眉睫。
2、look back from the plough手扶着犁向后看
此成语的意思是虎头蛇尾、半途而废, 出自《新约·路加福音》。一个人要跟从耶稣, 但要求容他先去辞别家里的人。对此, 耶稣说:“手扶着犁向后看的, 不配进上帝的国。”而put one’s hand to the plough手扶着犁, 指着手做某事的意思。
3、take over the mantle of somebody接过某人的外套
此成语的意思为继承某人的衣钵、事业或传统, 源出《旧约·列王纪上》。以利亚被犹太教认为是最大的先知, 他奉上帝之命指责了以色列王亚哈信奉异教、虐待百姓, 并预言了旱灾, 复活了妇人死去的儿子等。为了躲避王后耶洗别的迫害而逃走, 当受上帝之命返回大马色时, 以利亚遇到以利沙, 将自己的外衣搭在以利沙身上, 收他为门徒, 使之继承为先知。最后, 师徒2人过约旦河之后, 被火车隔开, 以利亚乘旋风升天。从此以利沙继承了他师傅的衣钵, 做了以色列的先知。
4、prodigal son浪子回头
源出《新约·路加福音》中耶稣所讲的比喻, 在英语中常用来指忏悔的罪人。耶稣在耶路撒冷讲道时说, 一个人有两个儿子, 小儿子索取了应分得的一份家业后, 迁到远方, 他不走正路、挥霍一空, 又遇到灾荒, 经历一番苦难后, 回到父亲那里, 表示悔改。父亲叫仆人拿出上好的袍子和戒指给他, 并为他宰牛吃喝。勤劳的大儿子对此很不理解, 父亲对他说:“你和我同住, 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你的兄弟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 所以我们理当欢喜快乐。”故有“浪子回头金不换”之说, 意思是浪子的改邪归正是用金子也无法换得的。
二、来源于圣经的谚语典故
谚语是在群众中间流传的固定语句, 用简单通俗的话反映出深刻的道理。谚语是民间集体创造、广为口传、言简意赅并较为定型的艺术语句, 是民众丰富智慧和普遍经验的规律性总结。谚语多半在民间口语中广泛流传, 表达人们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 闪耀着人民智慧的光芒。出自圣经的谚语典故也不在少数, 现举几个例子。
1、the devil can cite Scripture for his purpose魔鬼也会引证圣
经
此谚语喻指有时坏人为了自己的需要也会引经据典来为自己辩护, 使人上当受骗。出自《新约·马太福音》, 耶稣开始传道之前, 曾在旷野受魔鬼的试探。耶稣两次引经上的话挫败了魔鬼的试探。于是魔鬼也开始引经据典了, 可是它引的都是些断章取义。它把耶稣领到耶路撒冷的殿顶上, 对他说, 你若是上帝的儿子, 可以从这里跳下去, 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要为你吩咐他的使者, 用手托着你, 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耶稣却回答说:“经上还记着说, ‘不可试探主你的上帝’。”魔鬼计穷, 就离开了耶稣。
2、a prophet is not recognized in his own country先知在故乡无
人尊敬
这个词语相当于我国谚语:本地的姜不辣。出自《新约·马可福音》。耶稣在他家乡拿撒勒的会堂里讲道时, 大家都为他的智慧、异能称奇。当知道他是本乡的木匠之子后, 就厌弃了, 很看不起他, 也不相信他。为此, 耶稣说:“大凡先知, 除了本地亲属本家之外, 没有不被人尊敬的。”
3、what soever a man soweth, that shall he also reap人种的是什
么, 收的也是什么
本词语的意思是种瓜得瓜, 种豆得豆;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比喻做了什么样的事, 就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出自《新约·加拉太书》。保罗给加拉太教会写了一封信, 信里劝告信徒要慷慨行善, 如果一味满足私欲, 必将导致败亡, 因为人种的是什么, 收的也是什么。
4、can the leopard change his spots豹岂能改变斑点呢
本词语是本性难移的意思, 出自《旧约·耶利米书》:“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 你们这习惯行恶的, 便能行善了。”这是耶和华针对恶人而说的, 意思是恶人难改恶行。
从《圣经》的故事里产生了许多成语、谚语, 对语言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并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用语。以上例子只是沧海之一粟, 但从中我们不难知道熟悉了成语、谚语典故的来源, 就可以更深刻地了解和掌握这些成语和谚语, 从而了解其文化背景和内涵。
参考文献
[1]代彭康, 陈邦俊.圣经词典[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 1989.
[2]骆振芳, 莫如喜.西方宗教典故[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8.
《圣经》典故的文化内涵分析与研究 篇2
关键词:《圣经》;典故;文化内涵
典故大多利用简洁的文字,语义给人深邃的感觉,可以令人得到深长的回味,它在世界文学殿堂当中取得很大的成就。《圣经》在西方的影响是不可估计的,其中的典故语言妙语连珠,具有非常丰富的文化内涵。如果不去研究典故的历史文化背景,那么也就不会了解《圣经》中典故的含义,这会影响对《圣经》的理解,甚至在与人进行英语交谈中产生误解和歧义。了解典故的含义,对于其中的文化内涵定义也会得到正确的了解。
一、以人物设喻
《圣经》当中具有非常丰富的人物设定,每个人物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形象和性格以及经历,通过人们的传诵引用,形成典型的人物代表,并且被赋予特定的形象和含义。这些人物通常都具有深刻的寓意和丰富的含义,甚至有一些已经成为英语的正式词汇,用于形容生活当中的某一类人或者某种行为。如果对于圣经文化不够理解,那么其渊源就不会得到理解,其中隐含的意义也会很难把握。
例如亚当(Adam),这是耶和华以自己的形象为基础,利用尘土塑造的人,在他的鼻孔之处吹入生命之气,这位第一个男人被取名为亚当。而Adam也可以被代表“尘土”的意思,意思就是人是由尘土创造,最终需要归于尘土。除此以外还有很多与之相关的词语和经典。例如Adams ribs,当耶和华创造了亚当之后,怕他孤独,便利用他的肋骨变成一个女人,取名为夏娃,代表了众生之母的意思,Adams ribs在生活中也具有女人的意思。在《旧约·创世纪》当中,上帝派遣亚当和夏娃去伊甸园看守善恶果,并且坚决不允许偷吃。夏娃没有经受住蛇的诱惑,夏娃知道这是智慧果,吃了可以具有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夏娃不光自己偷吃,还送给亚当一个,亚当也不顾禁令开始偷吃,但是由于过于紧张和害怕,一块果肉堵在了他的喉头前端,这就是为什么男人有比较明显和突出的喉结,因此在英语当中Adam' s apple也被称为喉结。
二、以动物设喻
在历史的不断演变过程中,人和动物是相互依存的。在人类语言当中具有大量有关于动物名称的词汇,大量的短语都是以动物为喻体,并且以动物的外貌和颜色以及习性等各个方面,使其拥有了特定的情感和喻义。在《圣经》当中很多短语和句子是以动物为喻体,得到人们的广泛引用,长此以往,就成为了典故成语。
例如:You are the chap to strain at a gnat and swallow a camel.“stain at gnat swallow a camel” 翻译的意思就是你们这盲眼进行领路的,蠓虫你们就让他们进来,骆驼就被你们吞下来。这句话也可以被直接翻译为“滤出蠓虫,吞下骆驼”。这里蠓虫指的就是小事和细节,而骆驼代表的就是大事和根本。后来这个句子被比喻为“小事拘谨,大事糊涂”,后来因为这句话太长,就将后边省略,可以缩写为strain at a gnat。可以直接翻译成:你就是这么个人,见小不见大。
“羊”这个字在《圣经》当中具有绵羊(sheep)、山羊(goat)、羔羊(lamb)等等,因为不同的种类,代表的形象也是不同的。在《新约·马太福音》当中绵羊和山羊的形象就是不同的,绵羊用来比喻好人,而山羊多用来比喻坏人,两个词语之间具有鲜明的对比。这个对比主要来自《圣经》当中,里面说山羊经常偷偷的混到绵羊群当中,对绵羊进行引诱,牧羊人需要将其进行区分,避免出现混淆的事件。例如在现代英语当中的“separate the sheep from goats”可以翻译为“区分好人和坏人”,还具有明辨是非的意思。在《旧约·以赛亚书》当中,羔羊可以被比喻成耶稣基督的意思。例如“He was led lamb to the slaughter。”这里羔羊的意思就是耶稣基督,与此同时,羔羊可以被象征温顺和柔弱,现在很多人利用as mild as a lamb,表示温顺的人们。
三、以植物设喻
《圣经》当中还有很多有关植物的设喻典故,这些典故的形象非常鲜明,还具有丰富的语义,比较婉转和含蓄,因此得到广泛的应用。在一定背景下,植物具有特定的含义,因此需要对植物的颜色和形状以及特性进行熟悉,这样相关短语的修辞手法和喻义内涵才会得到了解,如果对词语的背景没有一点了解,那么解释的时候也会觉得无从下手。例如:Their new constitution was fig leave to conceal.如果对《圣经》不够了解,就会很难理解这句话当中的fig leaf,fig leaf是源于《圣经·创世纪》第三章当中,当夏娃和亚当吃了禁果之后,他们开始有了羞耻感,懂得羞耻,他们无法再继续赤身裸体,于是开始在附近采集一些宽大的无花果树叶覆盖身体进行遮羞。当前,很多博物馆当中都有利用无花果树叶遮挡男性裸体雕像的阴部。以此fig leaf虽然是无花果叶的意思,但是可以用来比喻遮羞布。因此可以翻譯成:他们的新宪法就是一块遮羞布,使他们对于人民的背叛得到掩盖。
四、以地名设喻
在《圣经》当中的典故很多都是源于地名,一些地名就有深厚的文化背景和文化内涵,因为特定的背景使其具备特定的含义,在人们的记忆当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并且在英语应用当中留下烙印。地名短语不能在字面语义上进行逐字翻译,需要对《圣经》进行了解,才可以对其正确含义进行理解。
例如:In the missile museum, 25 miles south of Tucson, visitors take an hour' s tour of Armageddon, complete with sound effects.要想明确Armageddon的意思,就需要对其背景进行了解,否则就会阻碍对整句话的理解。Armageddon来自《圣经·启示录》的第16章,哈米吉多顿是一个地名,在世界末日之前,崇尚和美的军队和邪恶的军队在此进行决战,当时在那个情况之下,天崩地裂,血流成河。后来人们利用Armageddon表示大决战的意思,通常都指的是毁灭性的战争。对其产生背景进行了解,可以将上个句子进行翻译:导弹博物馆位于图森市以南十五英里处,游客可以体会到世界末日大决战的情境,具有音响效果的搭配。
五、以事件设喻
《圣经》当中具有很多的历史传说,将很多发生过的历史事件进行记录,在英语词汇当中可以反映出这些事件,人们会利用人们都知晓的事件对相似的事件进行比喻。其内容就是具体的历史事件,达到警世喻理的效果,广泛应用某些词语,使人们更加熟悉这些典故,但是要想理解这类典故的含义,需要熟悉《圣经》的内容。
六、结束语
本文主要对《圣经》典故的文化内涵进行论述,在五个方面进行具体的论述,可以对相关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参考文献:
[1]王建丽. 中西文化差异环境下关于《圣经》典故翻译的再思考[J]. 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2:85-87.
[2]王崧珍. “翻译文化效应”视域下英语典故的《圣经》情愫与翻译[J].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2:200-202.
[3]朱东华. 大学英语教学中的《圣经》典故文化渗透与英语学习[J].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1:178-180.
圣经典故 篇3
美国语言学家萨坯尔曾说:“文化可以解释为社会所做的和所想的, 而语言则是思想的具体表达方式”。《圣经》 (The Holy Bible) 作为基督教的经典著作, 它不仅对英语词汇的补充和习惯用语的形成功不可没, 人们在日常交谈中对其的引用更是随处可见。由此可见, 《圣经》成了英语的知识宝库, 也对英语语言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2《圣经》对英语词汇和知识典故的影响
2.1 口语词
在英语口语中, 许多《圣经》词语已经成为人们用来表达他们强烈感受或进行感叹的用语。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My God”和“Jesus”。这两个词的应用可以将说话者当时差异、震惊乃至失望的情感体现的淋漓尽致;有时人们看到或提及他们眼中完美无缺的偶像时, 也会用“Jesus”来表示其兴奋以及欣赏、崇敬之情。“Hell”一词也在口语中频繁出现, 用于表达气愤、不耐烦或严词拒绝, 比如“What the hell do you want?”;怒火中烧之时用一个“hell”, 也绝对是一种毫不客气的回敬。不过有些圣经短语虽然保留了原来的形式, 但其宗教含义却已弱化, 从而转变成了简单的礼貌寒暄用语。如“Bless you”源于《圣经》中“We praise thee, we bless thee.” (我们赞美你, 我们保佑你) (Judges 16:30) 。现在它的使用主要是出于礼貌。在家人或同伴打喷嚏时, 人们会很自然的说声“Bless you”, 表明自己的友善和关心。此时, 这一用语的辟邪、驱邪的原意已完全被人们淡忘。
2.2 专有名词
《圣经》对英语词汇的影响同样也体现在广泛使用的专有名词上, 尤其是人名和地名。Solomon (所罗门) 为以色列王大卫之子, 以智慧著称, 现在引申为大智者、聪明人。Moses (摩西) 是以色列的先知和立法者, 率领以色列人过红海、逃出埃及, 现在用来指代领袖。受《圣经》的影响, 至今仍有许多父母给自己孩子取《圣经》中人物的名字, 诸如Abraham (以色列民族的先祖) 、David (以色列之王、犹太民族英雄) 。John, Peter, Thomas等耶稣门徒之名多见于男子名中。而Mary (耶稣的母亲) 、Elizabeth (施洗约翰的母亲) 、Sarah (Abraham之妻、多国之母) 等则多见于女子名中。
在圣经地名中, Jerusalem这一伊斯兰教、犹太教和基督教三大教派的圣地, 常常出现在英语口语中, 用来指人们心中向往的地方。年轻夫妇们也将自己的温馨小屋称为The garden of Eden (伊甸园) , 指充满浪漫和爱意的天堂。
2.3 谚语
《圣经》中的谚语在英美早已家喻户晓。如“Sow the wind and reap the whirlwind” (种一恶会收到十倍恶果) 。这是先知何西阿 (Hosea) 在以色列人犯罪后责备以色列人忘恩负义、背叛耶和华、多行不义必遭恶报的话。再者有“Whatever a man sows, that he will also reap.” (无论播种什么, 均会有所收获) ;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 (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 等。
2.4 成语典故
《圣经》也是英语成语典故的来源之一。例如“Sell one’s birthright for a mess of pottages”。直译是:“为了一晚红豆汤而出卖了长子继承权”。这个典故出自《旧约·创世纪》第25章的故事。故事中讲到大卫之子以撒的妻子在上帝的应许中生下一对孪生兄弟, 哥哥叫以扫, 弟弟叫雅各。两兄弟长大后, 以扫好动, 雅各为人安静。有一天, 以扫打猎回来, 又饥又渴, 看见弟弟雅各在煮红豆汤, 就对他说:“我饿极了, 给我点红豆汤吧!”雅各说:“你要喝汤, 就把你的长子名分卖给我。”以扫回答说:“我都要饿死了, 要这长子权有什么用呢?”于是, 他便按照雅各的要求, 对天起誓, 把长子权卖给雅各, 换来一碗红豆汤。以扫吃饱喝足以后, 起身离开了。然而, 他没想到这长子权的名分是他将来得祝福、得产业的保障。为了一碗红豆汤, 他失去了原有的祝福和产业。因此, 后来“Sell one’s birthright for a mess of pottages”就用来比喻人在做选择时目光短浅、因小失大。再如, 《旧约.申命记》中的“The apple of one’s eye”的字面意思是“某人眼里的苹果”, 在这里apple指的是瞳孔、眼珠。瞳孔是眼睛的最重要的部分, 失去瞳孔, 光线就无法通过虹膜中心的圆孔进入眼内而失明。因此, 这个成语常用来比喻非常爱护某个最心爱的人或珍贵的东西, 与汉语成语“掌上明珠”有异曲同工之妙。
3 结语
综上所述, 《圣经》在英语语言的形成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大大丰富了英语的词汇和表达。其文学价值已经成为英语语言不可分割的精华, 是英语语言的知识宝库。对于英语学习或研究者而言, 只有努力不断地从《圣经》中挖掘其文化内涵, 才能在更高的层次上更加准确的理解、掌握和使用这门语言。
摘要:学习和使用一门语言, 就要了解这门语言所承载的文化。《圣经》作为基督教的经典, 它不仅是西方文化的源头之一, 也是英语学习语的宝库。源于圣经的习语、格言、典故等已经渗透到英语语言的方方面面。因此, 学习和研究《圣经》中的文化背景知识尤为重要。
关键词:《圣经》,英语词汇,知识典故,影响
参考文献
[1]廖光蓉.《圣经》与英语语言文化[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
[2]于娜.从《圣经》中引出的一些英语习语[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02 (5) .
[3]朱漱珍.试论《圣经》文化在英语语言中的渗透[J].西安联合大学学报, 2004 (6) .
圣经典故 篇4
关键词:《圣经》典故,英语专业学生,调查,分析
通过了解《圣经》, 学生不仅可以学习英语语言背景知识, 还可以更好地了解西方文化, 提高语言学习效率和奠定良好的人文素养。因此, 从这个角度来看, 《圣经》典故对于英语专业的学生具有十分宝贵的价值。本文试图通过调查研究找出英语专业本科生在《圣经》典故方面的不足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1. 调查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和文献综述的形式对甘肃农业大学外语学院英语专业大一至大四年级155名学生的《圣经》典故了解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20名学生进行了访谈。问卷设计的理论依据主要来源于众多专家学者, 例如:田雨三等关于圣经典故与用法实例的研究。然后, 笔者还对问卷所得数据进行了统计和分析, 得出了与本文相关的有效结果。
2. 结果与分析
(1) 对《圣经》典故的认识不足。200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规定的英语专业学生必须学习的英语专业知识课程中明确包括《圣经》。除此之外, 通过熟知《圣经》典故, 英语专业的学生还可以丰富自己的词汇, 增进对文学作品的理解, 培养全面的文化素养。但是在访谈过程中, 笔者发现大部分学生对于《圣经》典故的概念不太清楚。在涉及有关典故的问题时, 被访问者容易将其与《圣经》常识混淆, 并且部分学生只是根据自己的第一感觉来选出答案。这说明他们对《圣经》典故的认识还有待于加强。
(2) 对《圣经》典故的了解程度较低。本次调查问卷共分为三部分:判断题15道、选择题30道和填空题5道。判断题正确率超过50%的人数在大一至大四年级的分布为:16、17、20和31。选择题正确率超过50%的人数在大一至大四年级的分布为:18、20、15和12。填空题正确率超过50%的人数在大一至大四年级的分布为:23、23、13和10。问卷整体正确率见下图:
注: (大三年级参与测试人数为35人, 其他年级人数均为40人)
以上数据显示学生对于《圣经》典故的了解程度整体较低。大四年级的学生较其他三个年级的了解程度较高, 大三、大二和大一年级次之。并且, 女生较男生了解程度高。这说明我校英语专业本科生需要加大其对《圣经》典故的了解力度。
(3) 了解《圣经》典故的途径较少。了解《圣经》典故的途径实际上决定了对《圣经》典故了解程度的多少。调查结果显示:约90%的学生了解《圣经》典故的途径来源于老师课堂上的传授。约8%的学生是通过阅读书本和网上查阅的形式来了解《圣经》典故的。除此之外, 只有2%的学生能够合理利用自己周围的学习资源。因为我校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区域性高校, 外语教学在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投入等方面相对落后, 在引进外教、加强与其他国家高校之间的联系与交流等方面相对不足, 学生没有足够的机会与精通《圣经》典故的人交流, 所以这些社会文化环境可能对学生学习《圣经》典故产生影响。
3. 应对策略
针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 作为英语专业本科学生, 应该增加自身对《圣经》典故的重视。首先, 学生自己要提高自主了解《圣经》典故的意识。其次, 教师应该培养学生对《圣经》典故的兴趣和提供有利于掌握《圣经》典故的建议。 (2) 就学生自己对《圣经》典故了解不够的方面要进行弥补。学校可以通过开设《圣经》典故课程和定期举办与之相关的交流会的方式来提高学生对其的了解程度, 学生则应积极配合学校及教师的安排。 (3) 学生应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以扩宽其了解《圣经》典故的途径。例如, 学生可以上网查阅资料、观看与之相关的视频等。
4. 结语
以上调查结果表明, 英语专业学生需要加大对《圣经》典故的了解程度和扩宽其了解途径是一个迫切而现实的问题。由于同学们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学习习惯, 因此教师在改进其教学模式时应该紧密结合学生的当前情况, 并且同学们在了解《圣经》典故时遇到问题要应该积极与教师沟通。
参考文献
[1]沈燕琼.《圣经》典故60例[J].玉林师范学院学报, 2010 (04) .